关于湖南省涟源龙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5 点击次数:6514打印本页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湖南省鸿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委托湖南省三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湖南省涟源龙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编制了《涟源龙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019年11月10日,湖南省鸿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涟源市主持召开了涟源龙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成立验收小组,形成了《涟源龙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按照《通知》及湖南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涟源龙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监测总结报告在公司官网上向社会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13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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