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门汪家冲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24 点击次数:5295打印本页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五凌石门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石门汪家冲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形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将石门汪家冲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在公司官网上向社会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7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五凌石门电力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秦吉波 15773028032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五凌石门电力有限公司-石门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意见(外网公示终版).pdf
石门汪家冲光伏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外网公示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