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03 点击次数:13731打印本页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新平风能之子风电有限公司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云南三江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18年6月28日在风电场项目部主持召开了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成立验收组,形成了《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将玉溪市新平县哈科迪梁子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在公司官网上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1588714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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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