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6 点击次数:11751打印本页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州省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并形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将贵州省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在公司官网上向社会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3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威 18673165508
附件:
贵州省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